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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五校四系是什麽?

“五院四系”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五所政法院校和四所大學的法學系的簡稱。

1,“第五醫院”的意思是:

原北京政法大學(現中國政法大學)。

原西南政法大學(現西南政法大學)。

原西北政法大學(現西北政法大學)。

原中南政法大學(現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原華東政法大學(現華東政法大學)。

2、“四個系列”即:

北京大學法律系(現北京大學法學院)。

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現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

吉林大學法律系(現吉林大學法學院)。

武漢大學法律系(現武漢大學法學院)。

法律的起源:

在中國,法律思想源於春秋戰國時期的法家哲學。在中國先秦時期,法學被稱為“刑名之學”,自漢代起,被命名為“法之學”。在西方,古羅馬法學家烏爾皮亞努斯(Ulpianus)將“法律”壹詞定義為:人與神之間事務的概念,對正義與非正義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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