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違法,顧名思義就是違反法律、法規等。這裏的法律可以是刑事的、民事的和行政的;但是,犯罪只是指違反刑法的行為,也就是說犯罪,犯罪只能在刑法中規定。也就是說,違法行為不壹定構成犯罪,但犯罪行為壹定是違法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任務是:用刑罰同壹切犯罪行為作鬥爭,以維護國家安全、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保護國有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
二、犯罪的後果是什麽?
壹般來說,犯罪了,就有相應的刑事責任和刑事處罰。刑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要處罰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附加的懲罰包括罰款、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但是刑法也有人性化的規定,並不是所有的罪犯都要受到刑事處罰。不滿14周歲的人不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除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重傷、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以外,不負刑事責任;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聾啞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