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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在看守所每天都在做什麽?

法律分析

犯人在看守所的生活安排如下:1。看守所應當組織罪犯聽廣播、看電視、讀書看報,進行時事、政策和法制教育,活躍生活。2.為了促進罪犯思想改造,增強體質,看守所可以在保證安全和不影響偵查、起訴、審判的前提下,組織罪犯在監內進行適當的勞動。3.什麽時候睡覺沒有明確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

第二十五條罪犯的夥食費主要包括夥食費、炊具費、服裝費、保健費、日用品費、取暖、降溫費、押送費、學習費和其他必要的費用。罪犯撫養費的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財政廳、局根據物價等情況商定。

第二十六條罪犯的夥食應當與警察食堂分開,並單獨設置爐竈。應在規定的標準內,努力調整和提高。食物要幹凈衛生,開水要供應充足。夥食費每月結算壹次。患病罪犯和外國籍罪犯可酌情提高夥食費標準。

第二十七條罪犯居住的牢房面積不得少於每人兩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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