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犯罪請律師真的有用嗎?

犯罪請律師真的有用嗎?

法律主觀性:

詐騙罪有壹定效果。刑事拘留後,進入刑事訴訟的偵查階段。根據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第三十七條辯護人的職責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法律客觀性:

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七條

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提出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八條

辯護律師可以在偵查期間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

代理申訴和控告;

申請變更強制措施;

向偵查機關詢問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和案件的有關情況,提出意見。

  • 上一篇:拍賣行有哪些風險,需要註意什麽?
  • 下一篇:農地到戶是從什麽時候開始的?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