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拍賣行可能存在壹些合同風險。比如前面是租賃,後面是抵押,拍賣成交後原租賃合同仍然有效。比如有的業主在房子被查封後簽訂了長期租賃協議,所以競買人成功購買後無法順利入住。
3.房屋以購買方式拍賣後,可能會有租客入住,導致入住不成功。如果被執行人涉嫌壹些刑事案件,如果他競拍房屋,可能會受到原房主的影響。
買房有壹定的風險。所以在選擇拍賣行之前,壹定要對房源進行詳細的調查,所以專業的事情還是交給專業的人去做,否則可能是“雷”而不是“漏”。
擴展數據
規避法律風險
1,實地考察
(1)確認房子是否有租約,不要買租約時間長的房子。除非價格真的很便宜,買了之後不能久留也是可以接受的。
(2)去小區物業調查欠費情況,去相關部門查看水電欠費情況,綜合測算後再決定是否購買。
(3)看房子是否存在漏水等質量問題。
(4)問問鄰居,問問家裏有沒有出事。
2.與執行法官核對相關信息。
(1)負責騰房。如果拍賣行有人居住,法院不負責騰房,堅決不買。
(2)是否有貸款。很多拍賣行是貸不到款的,需要很快還清房款,所以要根據自身情況充分了解。
(3)證書是否已經簽發。了解房屋權利是否取得房產證。
(4)稅費負擔。如果稅費由買方承擔,建議綜合考慮是否真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