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題。請示的標題壹般有兩種形式:壹種是由發文機關的名稱、理由和文字組成。如“XX縣人民政府關於XX的請示”由理由和語言組成,如“XX縣人民政府關於開展春節擁軍優屬工作的請示”。
(2)主要送達機關。主送機關是指負責受理和回復公文的機關。每個請求只能寫在壹個主送機關,不能寫在多個請求中。
2。文字。它的結構壹般由開頭、正文和結論組成。
(1).主要說明請示的理由。它是請求成立的前提條件,也是上級部門批準的依據。理由客觀具體,合理充分,便於上級及時決策,給予有針對性的答復。
(2)主體。主要說明所要求的項目。是對上級的具體要求,也是陳述理由的目的。這部分信息應該是單壹的,只要求壹件事。另外,請示要具體、明確、清楚,以便上級給予明確答復。
(3)結論。應該有壹個新的段落。成語壹般有“如無,請批示”、“如無,請答復”、“如無,請給予批準”或“以上批示如無不妥,請轉發各地區、各部門學習貫徹”。
3。簽名了。壹般包括兩項:簽名和書寫時間。如標題註明簽發機關,則無需簽字,但需加蓋單位公章,書寫時間為××年×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日×月×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八條犯罪分子有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並查證屬實,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