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被認定無效、撤銷、註銷後,已經備案的可以註銷。
不動產註銷備案的流程是:
1.申請註銷合同登記。變更或註銷買受人(包括減少或增加買受人)及變更房號,需註銷合同登記備案,變更合同其他內容,需申請變更合同登記備案;
2.填寫申請表。凡需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註銷或變更登記備案的,應填寫申請表。申請表的取消和變更原因由買方填寫,雙方必須簽字蓋章。申請表必須完整填寫,不得有任何空缺。有關單位應當保存商品房買賣合同,蓋章時應當註明存檔份數。填寫變更表,清楚描述合同條款變更的內容;
3.註銷抵押登記。辦理註銷和變更登記的合同已辦理抵押登記的,必須先辦理註銷抵押登記,辦理註銷登記的合同必須攜帶註銷抵押表原件和復印件;
4.準備相關合同。註銷登記備案必須帶所有合同,變更登記備案必須帶壹份合同;合同必須雙方簽字蓋章,否則不予辦理。
綜上,購買合同的備案在壹定條件下是可以撤銷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63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壹)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二)履行期限屆滿前,壹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債務;
(三)壹方遲延履行主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履行的;
(四)當事人壹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繼續履行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