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對工資福利有以下要求:基本工資;現金補貼、餐補、公車補貼、通訊補貼;3天禮物;年終獎;保險;帶薪年假;公司差旅、培訓等。
法律客觀性: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雇主和雇員商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支付。工資每月至少發放壹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以按周、日、小時發放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六條
國家發展社會福利事業,建設公共福利設施,為勞動者休息、休養和療養提供條件。用人單位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雇主和雇員商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支付。工資每月至少發放壹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以按周、日、小時發放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六條
國家發展社會福利事業,建設公共福利設施,為勞動者休息、休養和療養提供條件。
用人單位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