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分割協議具有法律效力,但前提是該協議必須符合法律規定,並符合以下條件:
1.協議內容合法:房產分割協議內容必須符合法律法規,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2.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簽訂房產分割協議必須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存在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等情形。
3.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簽訂房地產分割協議的當事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能夠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4.無法律無效:不動產分割協議不存在違反公序良俗、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等法律無效。
綜上所述,財產分割協議符合法律規定,符合上述條件的,具有法律效力,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但是,如果存在違反法律規定、欺詐、脅迫等行為。,本協議可能被視為無效或被撤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合同無效: (壹)壹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四)損害公眾利益的;(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十三條規定:“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歸兩個以上的單位或者個人所有。* * *包括* * *和帶* * *的* * *在內。”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壹百零三條規定:“對* * *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 * *不約定由* * *所有或者由* * *按份所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應當認定為* * *按份所有,但* *人有家庭關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