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動產糾紛訴訟時效為三年。根據法律規定,請求人民法院保護不動產糾紛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三年,最長訴訟時效為二十年,即權利人不知道或者不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請求人民法院保護也應當在二十年內提出。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88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
二、如何解決房產糾紛
1,自己協商。協商處理繼承糾紛,有利於家庭成員之間的和諧團結;
2.房地產糾紛發生後,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3.爭議發生後,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