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房產證和不動產權證書有什麽區別?房產證和不動產權證書的法律依據。

房產證和不動產權證書有什麽區別?房產證和不動產權證書的法律依據。

房產證是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的結合。他們的差異主要體現在:

1,發證機關不同。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規定,房產證的發證機關為市(縣)房地產管理局或市(縣)人民政府。不動產權屬證書的頒發機關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確定的負責不動產登記的部門。

2.不動產權證書上增加二維碼,作為存儲不動產登記信息的標誌。只要掃描證書上的二維碼,就能立即獲得不動產所有權人、不動產證書號、不動產單元號等相關信息。

3.房產證的內容更加齊全。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證,右上角還有不動產登記抵押、異地登記、查封登記等登記類型。不動產權證書內頁規定權利人、證書類型、證書編號、* *信息、權利人類型、登記原因、使用期限、取得價格。

4.房產證和不動產權證書的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八條:不動產以不動產單位為基本單位進行登記。房地產單位有壹個唯壹的代碼。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統壹的不動產登記簿。

  • 上一篇:法律思維是什麽概念?
  • 下一篇:2021高三國慶壹般放幾天假?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