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人之間對房產比例有明確約定的,可以按照約定分割;
2.房產證上標註產權比例的,也應當按照該比例進行分割;
3.沒有約定或者房產證上沒有標註比例的,* * *要有人協商分割方案;
4.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決定分割方式。
房地產權利終止的方式* * *:
1.協議終止:* *部分人達成協議分割或轉讓歸* * * *所有的財產;
2.拍賣取消:* *如有人無法就分割方式達成壹致,可向法院申請拍賣財產,按份額分配收益;
3.撤銷置換:* *某人通過置換不動產的方式,將原* * *份額置換為其他財產或不動產;
4.終止贈與:* *壹人將其份額贈與其他* * *所有人或第三人,從而終止與* * *的關系;
5.解除繼承:* *某人因故死亡,其份額由繼承人繼承,可能導致* * *之間關系的重新調整或解除。
綜上所述,房產證上* * *和* *的壹些分配方式包括按明確約定、按產權比例、協商分割方案和法院判決分割方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304條
* * *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劃分方法。不能達成協議,且* * *部分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分割且不會因分割而減損價值的,應當分割實物;難以分割或者分割會使價值受損的,應當分割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 * *某人取得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有瑕疵的,其他人應當分擔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