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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稅是20%

法律主觀性:

下列情況,應由當事人繳納20%的稅款:當事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當事人因出租財產取得財產租賃收入;當事人取得的財產轉讓收入;或者當事人獲得意外收入。

法律客觀性:

房產稅是根據房屋的計稅殘值或租金收入,向房產所有者征收的壹種財產稅。現行的房產稅是在第二步利改稅之後開征的。20%的房地產稅如何征收,主要內容如下:新中國第五條規定二手房交易個稅按個人收入的20%征收,部分城市提高二套房首付和貸款利率,限購進壹步推開。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依法嚴格按照轉讓所得的20%征收個人所得稅”等細化措施。事實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建設部在1999發布通知,明確了對出售房屋差額征收20%個稅的政策。這次是政策強調,會在嚴格征稅上加碼。上海某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指出,稅法原本規定了交易差額的20%,但過去很多年,地方稅務機關只按交易總額的1%-2%征稅。後者比前者納稅少得多。印花稅:又稱印刷費。2065438+2003年2月22日,香港宣布提高印花稅:200萬港幣以下的房屋,按成交價1.5%繳納;200多萬港幣的印花稅翻倍,只針對二套房買家;非住宅物業簽訂買賣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印花稅應由買方承擔。遺產稅:計稅依據是遺產總額中扣除喪葬費、被繼承人的債務及其他免稅後的純遺產額,範圍為5%-15%。資本收益稅:征稅對象是投機或商業房地產交易的利潤。法人17.5%,非法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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