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中介小劉是房產中介,有幾年的豪宅中介經驗,在房產界也很有名氣。與李女士達成合作後,他賣掉了李女士的豪宅。那麽按照規定,李女士需要向他支付31,000的中介費,但是李女士在支付了1,500之後就後悔了,不想再支付剩下的錢。於是中介小劉將李女士起訴至法院,要求她支付剩余的中介費。
因為李女士認為31,000的中介費太多了。雖然中介費比較高,但是合理合法。因為豪宅交易金額比較高,中介費會比較高,作為中介,他們的工作也是非常高強度的。李女士賣的這套豪宅價格比較高。她有同類型的房子,賣起來會慢壹點,但是小劉幫李女士把房子賣得比較快。
小劉燁在營銷宣傳上花了不少功夫,也帶了不少客戶來看房。半年後,李女士的房子賣了,李女士也順利拿到了賣房的錢。那麽在這種情況下,雙方的合同是有效的,應該按照合同履行,但是如果協商壹致,那麽就可以變更合同。然後雙方可以根據協商後的結果進行後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