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未經租客同意,房東擅自進入租客房間,將構成非法侵入罪。本罪是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被要求離開後,無故拒絕離開他人住宅的行為。以“侵入”為條件構成犯罪的行為,是行為人的行為。從犯罪構成來看,只要實施了違背住宅內成員意誌的侵入行為,就具備了侵入罪的構成要件,不應強調侵入後的羈押時間長短。行為人的身體侵入住宅只是瞬間行為,壹旦侵入完成,就構成犯罪的既遂,侵入住宅的時間長短就是犯罪的情節。以“拒不退出”為條件構成犯罪的,是連續犯。行為人要求退出後拒不退出,其對房屋狀態的侵害屬於連續行為。只要行為人不離開住宅,侵犯或者威脅住宅內安寧權的狀態就會持續,構成犯罪。因拒不退出而導致的侵害住宅的行為是連續的,只有當這種侵害或威脅狀態持續壹定時間時,才能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條件,該期間的犯罪行為處於連續實施狀態;拒絕遷出導致侵犯或威脅持續狀態下的居住安寧權。只要妳不退出,侵權行為就會壹直持續下去。因此,非法侵入住宅的“拒不退出”罪是壹個連續犯。本罪的構成要件。與其他犯罪壹樣,侵占罪也應具備客體、客觀方面、主體和主觀方面四個要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 * *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九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中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