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違法,根據我國相關法律,公民的房屋不可侵犯。除公安機關和其他部門工作人員的公務需要外,任何人不得隨意侵入私人住宅。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這裏所說的住所,是指公民居住和生活的場所,包括公民個人所有的房屋和出租給他人用於自己居住和生活的房屋。房東未經承租人同意進入出租房屋維修排水管是違法行為。只要房屋已經出租給他人,那麽房東只享有房屋的所有權,而沒有使用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壹十九條利害關系人不得公開或者非法使用權利人的房地產登記資料。
第二百二十壹條當事人簽訂房屋買賣協議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協議的,為保障將來物權的實現,可以向登記機關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可以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九十日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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