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中沒有對殘疾人的專項補助,但在拆遷安置中對殘疾人有壹定的稅收優惠政策,殘疾人個人提供的服務免征營業稅;殘疾人收入由納稅人申請,報市地稅局審批,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對民政部門舉辦的福利工廠用地,安置殘疾人占生產人員總數35%以上(含35%)的,暫免征收土地使用稅。
兩個。拆遷中對殘疾人補償的有關規定
1、拆遷殘疾人房屋,應本著方便殘疾人生活的原則;
2、發放臨時拆遷補助費和停業補助費,對特困殘疾人比規定標準提高20%;
3、貧困、特困殘疾人需要產權調換和安置的,在差價結算上給予適當優惠;
4、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5、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拆遷人和被拆遷人應當按照規定,計算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金額和被調換房屋的價格,並結清產權調換的差價;
三。殘疾人如何申請法律幫助或法律援助?
如果殘疾人遇到侵權或者民事糾紛,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確需法律援助或者法律幫助的,可以直接向當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也可以向指定的殘疾人法律服務機構申請法律援助或者法律幫助,或者委托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辦理相關事宜。具體申請流程如上圖所示。當事人不服壹審法院判決,需要提起上訴的,還可以向二審法院同級法律援助機構和殘疾人合法權益保護機構申請救助。具體程序是壹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