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產生罰息。如果借款人沒有按時還款,除了需要補錢,還面臨罰息。如果借款人在辦理貸款時簽訂了借款合同,如果房產所有人未能按時償還每月貸款,根據借款合同中的規定,將產生罰息。
2.房子被收回了。在購房者已經違約壹段時間的情況下,如果追討不成功,銀行可能會收回房屋。
3.本金和利息都收回了。如果房屋拍賣後不足以償還銀行貸款本息,那麽銀行有權繼續向貸款人追償債務。除非貸款人以後不再有任何財產,否則銀行可以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4.已償還的房貸無法收回。如果是貸款買房,買房後,買房人要按月還貸。當房價下跌時,如果購房者選擇斷供,那麽原來的房貸就沒了。
5.拉入央行征信黑名單。購房者主動斷供會被列入黑名單,嚴重影響個人信用,以後消費和工作都會受到牽連。
法律依據
《貸款通則》第三十二條,貸款償還:
借款人應按照借款合同的規定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貸款人應在短期貸款到期1周、中長期貸款到期1月前向借款人發出還本付息通知;借款人應及時準備資金,按期還本付息。
貸款人應及時發出逾期貸款催收通知,做好逾期貸款本息的催收工作。
貸款人對不能在借款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償還的貸款加收利息;不能償還或不能執行本息的,應督促償還或提起訴訟。
借款人提前還款時應與貸款人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