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因裝修漏水,應自行維修;如果是外墻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物業和開發商協商解決維修;如果超出保修期,那麽維修基金應該用於維修,物業不可能自己出錢維修。業主可以拒絕交費,但需要留下物業不作為的證據,否則要承擔不良後果,自己掏錢解決房子漏水問題,還物業費。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
第三十四條業主委員會應當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書面物業服務合同。
物業服務合同應當約定物業管理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雙方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合同期限、違約責任等內容。
第三十五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
物業服務企業未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造成業主人身、財產安全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