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屬於繼承,辦理產權證的地方會讓妳去公證處公證,決定財產由誰繼承。
壹、公證處壹般需要審核材料:
1.被繼承人關系表、繼承人關系表由村委會、鎮政府、派出所蓋章(該表在公證處領取);
2 .市政府人口普查檔案(檔案的具體年份應以人物年齡為準,可以咨詢公證處)
3.婚姻登記處出具的妳沒有再婚的證明(老人的妻子走在前面的話需要這個)。
4.手續辦理完畢後,被繼承人關系表和繼承人關系表上的幸存當事人到公證處辦理手續。
(不同地方可能會有差異。詳情請咨詢當地公證處。公證處提供的材料相對復雜麻煩。)
二是不動產登記局開票到地稅所辦理手續,繳納費用。
第三,辦理不動產權證書,到不動產登記處辦理公證書、地稅等手續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