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維修基金是用於物業* * *部位和* * *設施設備到期後大修、更新和改造的專項資金。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每戶購買新房都需要繳納維修基金。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共設施專項基金和房屋維修基金。
房屋維修基金在房屋交付前繳納。業主可以直接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戶,也可以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代為繳納。受房地產開發企業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資金之日起30日內,將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賬戶。
房屋維修基金使用中的註意事項
繳納房屋維修基金的具體費用為房屋交易價格的2%~3%,壹般由開發商代收,再轉房管部門。小區召開業主大會前,房管部門會代為監督。業主交款時,要註意保留交款憑證,以後需要動用維修基金時,賣方會用到。
維修基金繳納後,需要專款專用,不得私自挪作他用。房屋維修基金使用前,必須征得小區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方可申請使用。維修基金只能用於保修期滿後小區公共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未過保修期的房屋不能申請維修基金。因人為原因造成公共設施設備損壞的,不得申請維修資金維修,維修費用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以上內容請參考百度百科-中央國家機關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