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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相鄰權的法律意義

建築物

在生產生活中,不動產相鄰權具有普遍性,法律設定這壹權利具有重要意義:

1,有利於發揮和提高房地產的效率,促進生產的發展。不動產相鄰權很大壹部分涉及社會生產,有的甚至直接產生於生產過程。相鄰人行使對其不動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時,壹方面有權要求對方提供必要的便利,另壹方面也應為對方行使其不動產權利提供必要的便利。只有這樣互相支持,互相幫助,雙方在不動產上所享有的權利才能得到充分有效的實現,不動產的收益才能最大化。

2、有利於減少和消除非法滋擾,促進生活便利。不動產相鄰權更多的是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如相鄰宅基地的通行權、相鄰保險關系中的權利、相鄰墻體關系中的權利、相鄰通風采光權等。肯定和保護這些權利有利於增強人們的法制觀念,避免相鄰方之間的摩擦和沖突,減少人身和財產損害,改善生活環境,提高生活質量,促進生活便利。比如相鄰房屋的業主之間要互相照顧,合理使用房屋,盡量避免對相鄰當事人的正常生活造成幹擾和妨礙,使雙方和睦相處。

3.有利於鞏固和加強團結互助,促進社會穩定。不動產相鄰權是壹項長期、復雜、敏感的權利,直接關系到相鄰人之間的利益關系。如果處理不好,會影響社會穩定和人民團結。通過法律確認和保護這壹權利,促進鄰裏之間互相關心、互相幫助、互相照顧、互相方便,就能使鄰裏之間團結互助的友好關系健康發展,促進社會秩序的長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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