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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預售後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

我國房屋預售後,土地使用權可以用於抵押貸款。同時,土地上的房屋要壹起抵押。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抵押時,其使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抵押。第三十四條規定,土地使用權抵押時,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三十三條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抵押時,其使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抵押。《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三十四條土地使用權抵押時,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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