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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房子給孫子的利與弊

法律分析:1。贈與孫子後,孫子可立即獲得產權,但房屋有可能被孫子以出售或抵押的形式處置,如果孫子不履行贍養義務,其晚年生活可能得不到保障。2.在繼承、贈與、買賣三種模式中,繼承是指父母死亡後,子女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取得財產所有權。我國目前沒有遺產稅政策,所以轉移成本相對最低。3.贈與是在去世前將房子無償贈與子女,需要繳納契稅,目前按評估價的3%征收。如果孫子取得房子後轉賣,可能還要承擔其他的稅,比如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其財產無償贈與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三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壹)贈與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合法權益受到嚴重侵害的;(二)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壹年內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條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請求受贈人返還贈與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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