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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怎麽寫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房屋租賃合同應符合以下條件:1。要保證合同主體合法存在並有履行能力;2.確保待出租房屋產權完整,出租人有權出租;3、應確保合同條款齊全,具備合同應具備的條款;4.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5.本合同所有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後生效。法律依據:《民法》第壹百四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訂立合同。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信件、電報、電傳、傳真以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可以通過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有形地表達內容的數據電文。,並且可以隨時檢索,都被視為書面形式。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以下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和住所;(二)標的物;(3)數量;(4)質量;(五)價格或者報酬;(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種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註:民法典於2021 1 1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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