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按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分,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的居民因臨時住房不便或要求臨時住宿,具備臨時居住條件的,按被拆遷房屋人口按月予以補助;
3、獎勵性補償,用於鼓勵被拆遷房屋承租人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部分權利,如自願搬遷至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給予被征收人的補償包括:
(壹)被征收房屋的價值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引起的搬遷補償和臨時安置;
(三)征收房屋造成損失的補償。
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貼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貼和獎勵。
政府拆遷的條件是什麽?
1,取得拆遷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規劃許可證;
2、履行公告程序、聽證程序、公示補償標準程序;
3、具有征收手續、立項手續、規劃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