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經租客同意,房東無權單方面提高租金,也不能以此為由解除合同;如果合同到期或合同期內,協商另壹份增租合同,雙方同意,是合法的。
2.如果在租賃期內增加50%的租金是違法的,那麽這種行為就是單方變更合同,是違法的,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出租房屋後房東漲價導致的違約行為屬於合同糾紛,雙方可以通過協商、仲裁、訴訟等方式維權。
也就是說,合同到期後,是續簽的新合同,雙方可以單獨協商。出租人要求增租和承租人要求減租是雙方的權利,法律並不禁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502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的,從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效力的,不影響合同中批準等義務條款的履行和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報批手續的壹方不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承擔違反義務的責任。
合同的變更、轉讓和解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適用前款規定,應當經過批準。
第543條
當事人協商壹致的,可以變更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