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賠償由承運航空公司承擔;
2.保險公司承擔的賠償不僅包括航空意外險,還包括旅客自己投保的意外險或意外醫療保險;
3.對於購買了航意險的旅客,既可以獲得航空公司賠付,也可以獲得保險公司賠付;
4.航空器事故死亡賠償責任限額為每名旅客40萬元人民幣;
5.航空器事故死亡賠償責任限額為每名旅客攜帶物品3000元人民幣;
6.航空器事故死亡賠償責任限額為旅客托運行李和運輸貨物每公斤人民幣100元。
法律依據:《國內航空承運人賠償責任限制規定》第三條。
國內航空運輸承運人(以下簡稱承運人)應當按照實際損害在下列責任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但民用航空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壹)每位旅客的賠償責任限額為人民幣40萬元;
(二)每名旅客攜帶物品的責任限額為人民幣3000元;
(三)旅客托運行李和運輸貨物的責任限額為每公斤100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