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槍殺人,可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和故意殺人罪,應數罪並罰,可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根據法律規定,非法持有槍支罪是指違反槍支管理規定,私自挪用、藏匿槍支,拒不交出的行為;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
非法持有槍支罪的刑法條文有哪些?
《刑法》第128條規定了非法持有槍支罪。本法所稱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備、配置槍支、彈藥條件的人員擅自持有槍支、彈藥的行為;“持有”是指依法配置、配備槍支、彈藥的人員,將配置、配備的槍支、彈藥私藏,在配置、配備槍支、彈藥的條件消除後拒不交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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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刑法》第128條
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依法配置槍支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
第232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