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參考法律:
第壹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
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巨額或
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八十七條超過下列期限的犯罪,不予追訴:
(壹)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十年後;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年份;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
。二十年後認為需要起訴的,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
醫院批準。
第八十八條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
立案偵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
判刑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應當在起訴期限內提出申訴。
醫院和公安機關立案而不立案的,不受起訴期限的限制。
系統。
第八十九條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是
狀態為連續或者繼續的,從犯罪行為結束之日起計算。
在追訴期限內犯罪的,前罪的追訴期限以後罪為準。
從日期開始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