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罪的認定:非法集資是指采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刑法中的非法集資是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集資詐騙罪。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非法集資數額較大,違反有關金融法規,擾亂國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財產所有權的行為。
法律客觀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文章
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壹)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20萬元以上,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654.38+0萬元以上;
(二)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30人以上,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150人以上;
(三)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造成存款人直接經濟損失65438萬余元,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造成存款人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