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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經營罪只是轉移的證據嗎?

法律分析

非法經營罪的證據:物證;書面證據;證人證詞;被害人陳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鑒定意見;勘驗、檢查、鑒定和調查實驗記錄;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非法經營違反國家規定,從事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違反國家規定,從事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立案追訴: (壹)違反國家有關鹽業管理規定,非法生產、儲存、運輸、銷售食鹽,擾亂市場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1。非法經營食鹽數量在20噸以上的;2.因非法經營食鹽受到行政處罰兩次以上,非法經營食鹽數量在十噸以上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壹,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品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限制經營的其他商品的;(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或者批準文件的;(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從事證券、期貨、保險業務,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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