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非因工死亡如何賠償公司?
1.非因工死亡公司賠償如下:
(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工人遺屬補貼標準在上述補貼標準基礎上增加20%;
(2)職工遺屬為單身的,在上述補貼標準基礎上增加10%;
(3)前兩種情況均有,補貼標準在上述補貼標準基礎上提高30%。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壹)治療工傷的醫療費和康復費;
(2)住院夥食補貼;
(三)在統籌地區外就醫的交通、住宿費用;
(四)安裝和配置殘疾人輔助器具的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壹至四級傷殘職工的壹次性傷殘津貼和按月傷殘津貼;
(七)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時應享受的壹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人員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二、工傷的範圍有哪些?
工傷的範圍如下:
1,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作或者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在緊急情況下,雖非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但直接關系本單位重大利益的;
2、經單位負責人安排或同意,從事與本單位有關的科學實驗、發明和技術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