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歲以下的孩子壹般和媽媽住在壹起。在下列情況下,母親可以與父親生活在壹起:
1,患有慢性傳染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同住;
2、有條件贍養義務贍養,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
由於其他原因,孩子們確實不能和父母住在壹起。如果父母雙方同意不滿兩歲隨父生活,且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良影響,可以準許。
父母撫養孩子的條件基本壹致,雙方都要求孩子隨父母生活。但如果子女已與祖父母單獨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輩,則可考慮作為子女隨父母生活的優先條件。
在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可以約定輪流撫養子女。
所以對於婚生子女,自然子女隨父姓,非婚生子女通常隨母姓,因為戶口在母親壹方,但如果父親能證明自己是孩子的夫妻,也可以隨父姓。
法律依據:
民法
第1071條_ _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傷害或者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對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應當承擔撫養責任。
第1084條
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並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孩子還是父母雙方的孩子,不管是不是父母直接撫養。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的子女,以養母撫養為原則。
哺乳期後的子女,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議達不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