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機動車停放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嚴禁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放車輛,在非機動車停車場停放車輛;
(二)沒有停車地點的,非機動車停放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停車或者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由公安交警部門依法處罰。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條
非機動車應當停放在規定的地點。沒有停車地點的,非機動車停放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二、違章停車的處罰標準是什麽?
1.違反規定停放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粘貼違法停車告知單,利用電子監控設備記錄違法行為,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可以將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在指定地點停放,對違法駕駛人處200元罰款;
2.機動車違反規定臨時停車的,處200元罰款;
3.機動車在沒有停車標誌標線的地方停放或者臨時停放的,處100元罰款,記3分。總之,按照我國法律規定,車輛要停放在指定地點,不能妨礙車輛和行人通行。發現違法停車的市民可以舉報。壹般可撥打110或當地交警大隊電話。對違法停車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扣分、吊銷駕駛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