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完善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意見》的有關規定,司法考試報考條件沒有降低。
2017司法考試改革後的報名要求:
(壹)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學學士學位,並取得學士以上學位;
(b)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律類課程本科及以上學歷和法學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歷;
(c)或取得其他相應學位並從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即:∨能考,×不能考。
∨全日制法學本科和學士學位(含雙證)
∨非法學全日制本科+法學碩士及以上學歷。
法學院
*法學自考(函授、黨校、網絡)本科。
×沒有學位的全日制法學學士。
*政治、行政、中國歷史等專業,有法學學位但不是法學專業。
x輔修法學本科專業
從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法律特別規定的領域除外。
需要參加改革後的法律職業資格職業:
改革前: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國企和私企的合規崗位(法律顧問);
改革後:——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法律顧問(廣義上)和仲裁員;——行政處罰審查、行政復議和行政裁決人員;鼓勵:立法、其他行政執法、法學教育和科研工作者參加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詳見中央人民政府網站/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