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誹謗他人的處理如下:
(1)不嚴重的,屬於民事侵權並賠禮道歉,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2)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刑事犯罪。此時,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以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予以處理。
被害人通過信息網絡告知人民法院第壹款規定的行為,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二、誹謗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誹謗罪的構成要素如下:
1,侵犯的客體與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和名譽權。刑事侵權的客體是自然人;
2.在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捏造、散布壹些虛構的事實,足以貶低他人人格、名譽,情節嚴重;
3.主語是壹般主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