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須是同壹行政相對人,合並處罰必須針對同壹行政相對人。如果不是同壹行政相對人,不存在合並處罰的問題。
2.必須有兩(二)項以上違法行為。違法行為有兩種以上的,是合並處罰的前提。違法行為不超過兩種的,不合並處罰。
3、必須處於壹定的行政法律關系中,比如行政相對人不僅違反了食品安全法和產品質量法,還觸犯了刑法。那麽,質監部門對行政相對人觸犯刑律的行為不能合並處罰。
4.必須由有管轄權的行政機關實施。比如A企業存在無證生產、假廠名、無營業執照的違法行為,那麽質監部門只能對無證生產、假廠名合並處罰,而不能對無證經營進行處罰,這應該由工商部門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十六條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並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並執行下井的,最長不得超過20日。
第十三條壹個人有兩個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裁決,共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