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所說的分居,應該是指雙方居住在不同的房屋,彼此之間沒有太多的交集,彼此不再履行夫妻之間的義務,這就是法律上的分居。僅僅睡在不同的房間或床上並不構成合法的分居。所以分房睡不屬於分居,無論多久都不是決定婚姻感情破裂的依據。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1079條規定,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