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清楚書寫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法定全稱;2.貸款金額要寫清楚,包括用文字和數字表示的金額;3.貸款的期限要寫清楚,包括貸款的起止日期和明確的貸款期限;4.分期還款的具體日期要寫清楚;5.貸款利息要寫清楚,要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並約定最終的貸款利息總額(包括用文字和數字表示的金額)。《民法典》第668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六百七十九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六百六十七條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借款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 *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