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登記卡的有效期壹般為兩年。到了選擇工作的時候,不管找不找工作,都要辦理個人檔案的歸檔手續,包括就業和失業人員。
就業登記卡在工作單位有效期內未正式執行,即“擬聘用人員”。就業登記卡的有效期壹般為兩年,即從發放登記卡時起至畢業生擇業時止,即登記卡的有效期。到了選擇工作的時候,不管找到工作沒有,都要辦理個人檔案的備案手續,才能到。辦理了降職手續的,不僅屬於“幹部檔案身份”,而且已在國家人才庫建立檔案關系,享受幹部檔案事業輔導、就業創業稅收優惠、國考、軍考優先等待遇。這裏包括就業和失業人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壹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制定、修改或者決定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關系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與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
在執行規章制度和重大問題的過程中,工會或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予以公示或者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