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做好物業小區封閉管理期間相關工作的通知》1。切實做好封閉管理期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區縣住建部門要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切實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結合聯防聯控做好消防檢查,及時整改火災隱患。壹是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充分利用業主群、小區廣播等信息媒體,提醒居民安全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特別是安全使用消毒酒精、電暖器,做好家庭火災防控工作。二是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做好物業小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嚴禁車輛停放和占用消防通道。嚴禁利用水泥墩、鐵柵欄等固定障礙物封閉、堵塞消防車通道。嚴禁堵塞建築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居住區車輛出入口確需封閉管理的,應當保證在緊急情況下能夠快速開啟,消防車輛能夠順利通行。三是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對小區消防設施進行壹次維護,確保消防設施完好有效。如有問題,應立即修復;短期內無法修復的,要落實嚴格措施,確保疫情防控期間的消防安全。四是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加強值班值守。住宅出入口、消防控制室等重點區域。必須保證人員24小時值班,迷妳消防站、誌願消防隊等應急力量要值班。同時,要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明確每天、每班的消防任務分工,確保應急機制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