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雙方婚姻關系合法有效;
2.分割的,雙方應當登記離婚或者起訴離婚,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3.分立協議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4.協議的分割優先。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夫妻財產分割的原則包括:
1。照顧兒童、婦女和無辜方權益的原則;
2。公平原則;
3。意思自治原則,財產分割需要尊重當事人的意願,財產約定優先於法律。
婚姻中可以分割財產的情況有:
(1)壹方隱匿、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婚姻財產或者偽造婚姻債務,嚴重損害婚姻財產利益的。
(2)負有法定贍養義務的人患嚴重疾病需要醫療,對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疑問,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7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