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任何壹方都有離婚的自由,即使壹方患有嚴重疾病,另壹方也可以提出離婚;但如果壹方僅僅因為另壹方生病就想逃避贍養責任起訴離婚,法院不壹定會支持這種離婚請求。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會判斷夫妻關系是否已經破裂。法院判決離婚,患重病壹方生活困難的,另壹方應從其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幫助方式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受重大疾病影響的家庭生活:
1,經濟負擔:重大疾病往往伴隨高額醫療費用,可能導致家庭經濟壓力增大;
2.心理壓力:家庭成員可能因患病出現焦慮、抑郁等心理問題;
3.日常生活的調整:家屬可能需要調整工作和生活方式來照顧生病的壹方;
4.社會關系的變化:重大疾病可能影響患者及其家屬的社會活動和人際關系;
5.孩子的教育和成長:如果家庭中有未成年的孩子,這種疾病可能會影響教育和心理健康。
綜上所述,夫妻壹方患有嚴重疾病,並不意味著另壹方可以提出離婚。法院會根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來判決離婚,在離婚的情況下,要求另壹方配偶從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的幫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90條
離婚時,如果壹方生活困難,有經濟能力的另壹方應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