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關於性欺淩的詳細信息的完整收集

關於性欺淩的詳細信息的完整收集

“性欺淩”的定義是指壹個人通過語言、肢體或其他暴力方式貶低、攻擊或威脅他人的性或性別特征、性別特征、性取向和性別認同,不屬於屬性騷擾。

基本介紹中文名:性欺淩定義:貶損他人性或性別特征的法律:《性別平等法修正案草案》地區:臺灣省介紹、處罰及相關評論、介紹臺灣省“立法院”會議7日三讀通過臺灣省島內《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款,性欺淩是指性侵、性騷擾的規範,稱人是“死同性戀”、“娘娘腔”、“娘娘腔”臺灣省最高民意機構日前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修訂草案》校園性欺淩的定義有所擴大,涉及性攻擊和貶義表達的“娘娘腔”、“男-女”等不雅用語現已明確定義為性欺淩。未來參與性欺淩的學生可以被學校開除;教師若未能在24小時內報告性欺淩及性侵事件,除罰款新臺幣654.38+05萬元外,還將被辭退。教育部訓練委員會第三組主任柯進喜表示,性欺淩行為只有在當事人覺得不舒服的情況下,才會進入性別平等調查;如果只是同學之間打架,當事人不覺得不舒服,就不算性欺淩。初中小學都是義務教育,基本不存在輟學的問題。處理的方式應該是道歉或者上8個小時的性別平等教育課。

  • 上一篇:如何申請彈性工作時間?
  • 下一篇:雨棚壞了可以報警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