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授權委托書、章程、會議決議或其他法律文件證明,每份收費440元。
3.證明其他具有法律意義的文件,如復印件、節本、譯文、與原件壹致的復印件、法律文書上的簽名和印章等。,費用為每件82.5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02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的,從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效力的,不影響合同中批準等義務條款的履行和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報批手續的壹方不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承擔違反義務的責任。
合同的變更、轉讓和解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適用前款規定,應當經過批準。
通過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