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2021青島最低工資是多少?

2021青島最低工資是多少?

2021青島市最低工資標準的依據如下:

1,市南區、市北區、黃島區、嶗山區、李滄區、城陽區、即墨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1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1元;

2.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9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9元。

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自2021 10 1起執行。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第二十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最低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第十九條(壹)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壹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壹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者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壹用人單位、同壹勞動者只能約定壹個試用期;

(二)以完成壹定工作任務為期限或者期限不滿三個月的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中。勞動合同只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此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 上一篇:非法學法律碩士聯考相關的參考書有哪些?
  • 下一篇:甘肅壹男子將如何玩射釘槍火燒死妻子?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