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和法律法規。
考試內容為黨和國家的大政方針、旅遊發展的方針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導遊應具備的法律法規知識。
2.導遊服務。
考試內容為導遊職業道德、導遊素質要求和行為規範、導遊服務程序和內容以及相關知識在導遊服務中的應用。
3.全國導遊基礎知識。
考試內容為全國旅遊行業常識。
4.當地導遊的基本知識。
考試的內容是當地旅遊知識。
5、“導遊服務能力”。
考試內容為景點講解、導遊規範、適應性和綜合知識。外語考生需參加本科目考試,並以所申請語言的語種進行口譯考試。
全部科目考試合格,取得國家導遊資格證後,可以報考導遊證。目前我國導遊證的考試是壹年壹次,具體考試日期由國家旅遊局在每年11月確定。
考試分類:
1,導遊資格證考試分為兩個系列四個等級。兩個系列分別是:中文導遊和外語導遊;四個等級分別是:初級導遊、中級導遊、高級導遊、特級導遊。
2.凡符合《導遊專業等級標準》的人員,均可通過網上報名方式報考初級導遊考試。
取得初級導遊資格證滿3年或者取得初級導遊資格證滿2年並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且在入團前3年內實際帶團不少於90個工作日,在帶團工作期間表現出良好職業道德的導遊人員,可以報考中級導遊考試。
3.考試語言分為中文和外文,包括英語、日語、法語、俄語、德語、泰語、韓語和西班牙語。由於各省考試語言不同,外語考生需要提前咨詢報考省份有哪些語言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