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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勞動監察大隊

法律主觀性:

用人單位被舉報到勞動監察大隊後,勞動監察大隊會進入用人單位的工作場所進行檢查,核實舉報人舉報的信息是否屬實,用人單位是否有違法行為,並對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進行相應的處罰。勞動監察大隊將對以下事項進行勞動保障監察:1。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是否符合勞動合同法。2.用人單位是否依法與勞動者簽訂了勞動合同。3.用人單位是否使用童工。4.用人單位是否保障勞動者的正常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5.用人單位是否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保。6、其他法律監督事項。

法律客觀性: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工資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支付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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