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對再制造產業發展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夠。目前,我國各部門在制定各種規章制度時,很少考慮對再制造產業發展的影響,壹些政策法規的制定在壹定程度上阻礙了再制造產業的發展。
其次,法制不健全。目前,我國缺乏明確的再制造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和再制造產業管理辦法。由於再制造產品質量標準和規範、再制造企業資質認證制度等權威標準和規範的缺失,質量、周期及相關服務的糾紛時有發生,壹定程度上會導致假冒偽劣再制造產品的出現,再制造產品質量千差萬別,損害再制造行業形象,影響其健康發展。
三是再制造市場監管缺失。目前再制造行業缺乏嚴格的市場準入制度,如再制造產品的認證、產品信息的備案、再制造企業生產許可的行政審批或備案制度等。沒有規範的再制造產品生產和銷售體系,市場監管的缺失容易導致市場秩序的健康運行,制約再制造產業的形成和發展。
四是再制造關鍵技術的R&D創新能力有待加強。為了提高核心零部件的利用率、勞動生產率、產品質量、降低成本,進而提高產品和企業的競爭力,必須加強再制造技術的創新,發展再制造領域的高新技術、關鍵技術和應用技術。與歐美發達國家相比,中國在這方面還有很大差距。